发表于 08-10-23 00:09:0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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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自: 中国广东广州
操 LZ拿回车未...正臭他妈的骗子 是我早就报警了 用法律制裁他....把他送进牢房
之前我也在论坛被骗了...没LZ认识的人那么广 不然找人砍死骗我的骗子... |
发表于 08-10-23 00:19:2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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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自: 中国广东深圳
唉!!!不管你是買家或者是賣家...
以後交易跟不認識的買家一律要先款後貨啊!~切記~
對於不認識的賣家..也一定要中介啊~~
大家都是這樣的話~~估計騙子能騙到的機率就非常低了
中介是最好最安全的!不要怕麻煩..要不等到出了問題在後悔~就晚了... |
发表于 08-10-23 02:01:5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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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自: 中国广东广州
LZ我是法律专业在校大学生`````如果有什么需要可以PM我`````我为大学生有这样的败类感到羞耻````
根据诈骗罪(刑法第266条)-----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,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。
欺诈行为使被害人处分财产后,行为人便获得财产,从而使被害人的财产受到损害,根据本条的规定,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,才构成犯罪。根据有关司法解释,诈骗罪的数额较大,以2000元为起点。
其处罚
l、犯本罪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;
2、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;
3、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,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。
根据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》(1996年12月16日)的规定: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,属于“数额较大”;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,属于“数额巨大”。
那小子已经构成诈骗罪`````就算他还回来也能告他个诈骗未遂````让他进拘留所几天````那就要看LZ的意愿了```` |
发表于 08-10-23 09:34:4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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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自: 中国广东广州
撑会长 |
发表于 08-10-23 09:55: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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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自: 中国广东深圳
我認為是該教訓教訓.............要不狗改不了吃屎啊 |
发表于 08-10-23 10:16:4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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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自: 中国广东珠海
发表于 08-10-23 12:31:0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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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自: 中国广东深圳
玩rc的不认识也觉得是朋友,朋友之间有了这个纽带觉得就有了一种信任!很多模友在车场玩从不担心丢东西,因为没人会偷,但是总有人利用我们模友之间的信任做文章!应该严惩 |
发表于 08-10-23 13:38:3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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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自: 中国广东深圳
如果车子拿回来发现有任何问题``
就算是少根螺丝``
也一定要告他``
TNND败类. |
发表于 08-10-23 13:43: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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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自: 中国北京
原帖由 jbyd 于 2008-10-23 02:01 AM 发表
LZ我是法律专业在校大学生`````如果有什么需要可以PM我`````我为大学生有这样的败类感到羞耻````
根据诈骗罪(刑法第266条)-----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,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...
我真不敢想象你这样的律师帮别人打官司的后果是什么样子的,法律不是保护单独一方利益的,甄别诈骗的首要前提是:“捏造事实”,从整个交易来说,买方有买的愿望,只是没钱,既然没钱,东西退回而且已经在路上了,这样情况根本不构成违法,这样的官司打下去,你必输,换个方式说,即便车他不退,款项只要给你1块钱,这个买卖合同就已经构成事实,至于没钱付款的问题,属于违约,是民事责任,和刑法没关系。
我们固然可以谴责他的做法,但不能乱用法律条款,误导他人,法律专业学子更是如此,你可以教会大家如何用运法律保护自己,完善交易,而不能张冠李戴,你的这种做法本身就已经违法在先了,如果楼主顺利收到车,这里很多人的说法也已经违法了,属于诽谤。
当一个未经法院判决的人员,即便已经收押,也只是人犯而不是犯人, ,别拍我,大家自己上网查查民法就清楚了。 |
发表于 08-10-23 13:46:1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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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自: 中国北京
属于违约,是民事责任,和刑法没关系。
这句话要改下:属于违约,是民事纠纷,和刑事犯罪不同。 |